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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371人!
日期:2021-10-18 15:34 浏览:926

2021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
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招聘
工作人员1371人公告

为更好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文件要求,湖北省省直相关事业单位拟于2021年10月24日赴南京面向江苏地区高校举办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私信小编)。

二、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南京大学网站(https://www.nj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4日9:30-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10月24日参加我省在南京大学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非应届毕业生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1年10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考核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请私信小编获取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lhoL74ksKJRJrmMQBJ8iQ